清风送粽香 廉洁过端午 |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端午廉洁提醒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端午廉洁提醒
端午节日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粽子、酒水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
三.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将公车停放在消费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和风景区等场所,严禁公车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七.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吃喝等违规活动。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认真做好节日廉洁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大力纠治迎来送往、违规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紧盯公款购买和赠送烟酒茶等名贵特产、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以及“天价”粽、“人情”粽等以粽为媒的风腐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行为深挖彻查,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从严纠治,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端午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