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
原春燕,城市建设科科长,0391—6633012
城市建设科工作职责:
1.编制示范区城市建设行业(含人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示范区城市建设(含人防)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拟定示范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
4.参与拟定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
5.参与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
6.指导示范区城市地下交通干线、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规划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7.指导示范区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8.拟定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并监督实施;
9.参与拟定示范区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10.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业审查工作;
11.负责项目建设的考核工作;
12.负责公共人防设施的建设工作;
13.负责异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经费征缴工作;
14.负责“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
15.负责示范区城市重大项目、重点事项谋划工作;
16.牵头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监督渠道:0391—663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