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印发实施方案 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制定《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发布。

《方案》明确,坚持“目标引领,协同落实”“主动作为,务实合作”“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先行先试”的原则,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四项主要任务,并分解成22项具体工作,其中包括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等。

《方案》要求,丰富拓展推广应用场景,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政府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以装饰装修材料和汽车等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绿色出行和碳普惠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为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深入研究产品碳足迹领域国际国内重大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扎实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构建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强化分工落实,建立专家组,加强对行业、企业指导,形成政策合力。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载体加大碳足迹工作宣传力度,提供政策解读、专业培训、技术服务等。在国际场合广泛宣传国内碳足迹工作和优秀实践案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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