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事指南
【保障对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准入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1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
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2平方米。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2.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2.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来济经商人员应持有在济登记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
【申报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家庭收入证明(低保、特困或低收入证);
4.优抚证、残疾证、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等特殊扶助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金缴纳记录;
4.毕业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报资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劳动合同、保险缴纳依据、营业执照等务工佐证材料(非济源户籍在济源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明);
4.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5.户籍地未享受住房保障证明。
【基本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镇(办)提交申请;
2、镇(办)初审并公示;
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并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 保障范围。
备注:《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可以在镇(办)或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也可登录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jj.jiyuan.gov.cn)下载。
【咨询地址电话】:
市民之家C区三楼“保障房中心”窗口 0391-6833291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保障对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准入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1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
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2平方米;
4.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发生租房行为。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标准;
3.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5.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发生租房行为。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2.家庭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标准;
3.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来济经商人员应持有在济登记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
5.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发生租房行为。
【申报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家庭收入证明(低保、特困或低收入证);
3.济源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4.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社保卡。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家庭收入证明(低保、特困或低收入证);
3.济源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4.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毕业证及社保卡;
6.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金缴纳记录。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报资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2.济源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3.劳动合同、保险缴纳依据、营业执照等务工佐证材料(非济源户籍在济源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明);
4.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5.户籍地未享受住房保障证明;
6.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7.申请人社保卡。
【基本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镇(办)提交申请;
2、镇(办)初审并公示;
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并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次月起按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备注:申请人可以在镇(办)或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济源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也可登录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jj.jiyuan.gov.cn)下载。
【咨询地址电话】:
市民之家C区三楼“保障房中心”窗口 0391-683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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