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19年9月18日
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顺应满足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期盼为导向,以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创新创造改造方式,多方筹集改造资金,引导协商形成共识,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探索建立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实现城市均衡、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在建设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的征程中迈出更大步伐。
(二)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社区主体,业主参与原则。注重发挥市政府引导作用、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作用和社区主体落实作用,充分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科学划分市、街道、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市级统筹、街道主责、社区主体、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
2.因地制宜,一楼一策,分类整治原则。结合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在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楼一策对项目进行分类改造,通过小区改造促进户内改造提升。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等生活服务设施。要在小区改造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
3.部门协作,简化手续,统筹推进原则。强化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能、社区主体的责任,老旧小区改造要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水电气暖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工作一并开展。手续办理要考虑老旧小区实际,既要合法合规,又要结合现实情况,简化相关手续,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4.改管结合,以人为本,注重长效原则。坚持整治与管理相结合,社区要提前指导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做到前期整治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思想,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推动建立小区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市内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2019年为试点启动阶段,2020年为全面改造阶段,2021年为全面验收阶段。通过三年改造提升,努力把我市老旧小区整治为环境整洁、功能完善、管护到位、业主满意的美丽社区,基本达到“道路平整、绿化提质、路灯明亮、设施完善、标识清晰、组织健全、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目标,让居民更多更好地享有发展成果。
二、实施范围
济源市市内2000年年底以前建成投用的住宅小区列入改造提升范围。已列入棚户区改造、实施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征收拆迁、拟通过拆除新建的老旧小区除外。
三、工作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要统筹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整治、功能设施完善、物业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有序等工作。宜同步配套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清洁能源示范、海绵城市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等内容。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预期效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按照属地原则,全面调查摸底。各街道办事处要厘清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为总体谋划推进奠定基础。同时要调查汇总居民改造愿望和需求,为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提供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市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不重不漏,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并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和分析工作。
(三)尊重群众意愿,制定改造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多方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改造标准要接地气,要让群众满意。改造标准要包括基本标准和提升标准。基本标准是小区改造一般情况下应当完成相应的内容;提升标准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鼓励进行相应改造的内容。
(四)匹配财政能力,合理编排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匹配我市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和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五)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改造成效。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相关管线单位、街道办事处、基层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统筹协调配合,共同协商,尽可能一次到位,避免多次施工、重复改造,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单位分散管理小区,尽可能通过管网、道路改造进行整合,形成社区管理模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改造过程中依规完善公共维修资金补交机制,做好清算补交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要统筹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清洁取暖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等内容;要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
(六)建设基层组织,形成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改造实施过程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要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把基层社区这个最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健全起来;要在改造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同步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改造台账
各街道办事处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整、真实地建立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工作台账,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审核汇总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台账的基础上,建立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台账。
(二)确定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包括硬件配套设施和软件长效管理机制两部分内容。对硬件配套设施部分,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重点改造提升市政配套设施、庭院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分;涉及居民个人的部分,按照共同缔造要求,待居民达成共识后进行改造提升。
(三)落实改造资金
1.改造提升经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所需整治改造经费由各街道办事处筹措。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探索政府、业主、产权单位多方出资的资金筹措方式,落实原产权单位筹措资金的义务。市级财政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改造投资扣除上级奖补资金后金额的30-50%进行奖补。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具体的奖补办法。
2.专项改造经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过程中规整管线和刷新各类仪表箱体所需专项改造经费由各专业经营单位负责,需更新、改造、新建相关设施的,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物业服务补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所需经费,由相关业主承担。改造后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15元,补贴期限3年。
4.用足优惠政策。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费用减免事项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养老设施、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生成项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1.组织培训业务骨干。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所有参与人员了解掌握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内容、流程、方法、步骤及目标等,为实施“共同缔造”打好基础。
2.深入宣传发动居民。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进院入户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目的、内容、实施步骤。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3.组织居民提出申请。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指导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征集老旧小区居民对改造提升内容的意见,居民无异议的,书面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改造申请。
4.拟定初步实施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各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方案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借鉴外地市改造的先进经验,按照“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以老旧小区居民意愿为主,结合老旧小区实际进行方案设计。
5.确认改造实施方案。改造提升方案必须包括改造项目设计、工程预算、资金筹集、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改造提升方案编制完成后,要在庭院内进行公示,并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签字确认。
6.确定改造提升项目。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组织)确认的改造实施方案经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试点先行、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摸清辖区内老旧小区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包括项目个数、涉及居民户数和投资额。在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自行申报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居民改造意愿强、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自筹资金比例大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
(五)实施项目。鉴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特殊性,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采取灵活方式确定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六)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经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由代建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提供相关资料,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验,并移交管理。
(七)总结评估。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对已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提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加以整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提炼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进的长效机制和规范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与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改造标准、资金筹措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实施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承担办公室推进协调督查和项目审核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的任务;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并明确分管副职负责此项工作,全力实施好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顺利推进。各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建设管理专门人才,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改造提升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市、街道办事处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台账,实行改造提升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涉及的增加设施、公共用房等需行政审批环节进行联审联批,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简化优化审批资料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力度。四是建立工作专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每周五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一是严格工程招标。要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整治改造。二是强化现场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各项工程的施工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坚持民主整治。要加强与居民沟通,注重听取居民反映,积极吸纳群众合理化建议,扩大整治提升的认同感,快速有效化解纠纷,提高改造积极性。
(四)严格督导考核。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主要考核对象,制定具体督导考核办法,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对各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行动迟缓、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注重长效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改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强化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及时有效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济源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石迎军(市长)
副组长:王惠民(常务副市长)
李拴根(副市长)
成 员:刘万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继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利民(市财政局局长)
姚安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纪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向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薛荣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贾全成(市体育局局长)
于武中(市质量与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张召辉(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牛东红(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新源(天坛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先军(沁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开颜(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寒冬(玉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万玉同志兼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汤继涛、市财政局局长王利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遣本单位业务骨干专人全职到办公室参与到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具体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