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4〕27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B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军伟、杨军、杨聚顶、杨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加强城中村通信线路及电线‘飞线’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济源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居民住宅因建设年代较早、规划设计标准较低、管线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普遍存在电线、网线等私拉乱接问题,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着较多安全隐患。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牵头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的飞线治理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组织飞线治理工作。同时,我局将会同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针对“飞线”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研判,共同推进管线整治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目前,我局正在起草《济源示范区城区“飞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利用2年时间(2024—2025年)对全市“飞线”开展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城市“飞线”。具体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9月底前)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内通信“飞线”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根据城中村、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商业街区等场所各类架空线缆情况,采取“一区一策”“一村一策”原则,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案,并根据整治标准建立整治台账。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情况向飞线治理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承诺;对无主、无产权单位认领的问题“飞线”,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统一剪除,如经查证可界定产权单位的,由其承担双倍剪除作业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对照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号,可当场采取捆扎、拆除、套管等措施加以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入地埋设施工的,限定时限整改,做到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零盲区、无漏洞。各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应向属地政府签订“飞线”整治目标责任承诺书,确保各自权属的问题管线,按时完成整治。新增管线应符合相关要求。
我局将会同督查局、文明办、消防等单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
实行两级验收机制,由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先行对辖区飞线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由我局联合督查局、创建办进行市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常态化整治)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经验,将专项治理与日常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融合推进开展,严防“飞线”现象反弹。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已整治的点位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各类新增“飞线”,并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巡查,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回潮。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6620
联系人:房俊成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