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23-0025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济建文〔202330                   签发人:张中联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

尊敬的孔延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市级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状况

目前,我市有两家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是由河南万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位于济源市北海办事处药园村西,主要对我市砖渣,水泥块粉碎再利用。因项目所用土地为耕地,20218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未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药园居委会西占地建设”为由,向项目单位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项目遂自2021年8月停产至今。

二是由济源市济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该公司承担的“枣树岭荒沟造地项目”位于济源市轵城镇枣树岭村,占地面积约150亩,利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不包含废石、废砖和废弃混凝土)进行荒沟回填造地,设计填土量约300万方。项目现状用地大部分位于枣树岭荒沟内或荒沟边缘,地势不平,农业生产条件较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城市建设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包含废石、废砖和废弃混凝土)收纳处理回填,平整碾压至规定高度后覆土造田,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我市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垃圾、拆除垃圾和工程弃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有效的资源化处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建筑垃圾累积堆放,造成环境污染。20218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停产后,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有四处,一是位于轵城镇东添浆临时堆放场、二是位于轵城镇中王文化小镇、三是位于南环建工大院内、四是位于济源市北环(济水源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处理方式主要为相互调剂和简易填埋。工程渣土主要用于工程回填或堆山造景,基本能够合理合用;拆除垃圾主要用于垫路,少部分拆除垃圾、工程建筑垃圾主要采用简易填埋或堆放的处理方式处理。因我市缺乏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乱倒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正在考虑增加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置监管,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建筑垃圾的产生、处置、消纳、利用等环节严格把关,二是紧扣扬尘治理环节,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规范处置,做到全过程监管,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不按规定私拉乱倒,对人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将按照《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住建局已与社会资本方济源市投资集团科创公司对接,拟投资1亿元,在济源示范区静脉产业园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现场正在推进克井镇东许村、西许村附属物的清点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我市建筑垃圾中砖块(渣)、水泥块等生态回收利用问题;二是对济源市轵城镇(庙后村、龙官庙村、郭凹村)、济源市坡头镇桥沟村、济源市克井镇康村等地进行地貌查看,巡查中发现各地点处于荒岭深沟地区、离人居较远、运输距离距市区约16公里左右的场所已有少量建筑垃圾堆放。

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快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主体及模式,出台细化政策和落实管理措施;二是根据以上巡查情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消纳场选址条件提供符合当前和长远需求的合适消纳场地,报管委会研究后尽快解决我市建筑垃圾消纳问题,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符合当前和长远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而减少建筑垃圾乱倒现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群众的资源、环保意识,切实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3615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52872

联系人: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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