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邦、李雪芹、常胜利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全市物业住宅小区逐渐增多,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也是我市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2018年1月1日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建、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工商、人防、质监、公安、环保、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纠纷调解问题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基层转移的责任进行了详细划分,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物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行业管理重中之重。一是在2018年,我们对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普及。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在规范物业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业主们关心的水、电、气、暖等问题,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小区违规装修、违规搭建、损坏绿地、噪音扰民的管理职责划分予以宣传解读,让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二是依托协会规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行为,共同研究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引领企业做“讲良心、负责任”的业主管家。三是注重企业培训,通过聘请省内外物业管理行业知名专家,组织各物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物业纠纷案例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物业管理水平。四是以小区创优为抓手,开展轰轰烈烈的小区创优活动,让优秀的企业、优秀的项目能够通过创优活动脱颖而出,成为全市物业管理的标杆和示范,通过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物业行业的进步。
近期,我局将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住建工作的领导外出学习先进地市的物业管理经验,努力提高我市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强化、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一是注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配合社区办事处加快在全市物业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定位、监督模式、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二是联合社区办事处依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范有序,达到有章可循、责权明晰、运转规范、业主满意的目的。三是开展“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年”活动,以档案管理、现场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组织人员通过自查、互查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督促企业逐项规范,促进物业企业管理进一步提升。四是以省物协组织开展的河南省物业项目服务示范基地为契机,拟选定我市建业联盟新城为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物业企业通过现场观摩等形式,带动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感谢您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19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6936620
联系人:张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