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19-0039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标  题:
​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议的回复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议的回复

陈道武、赵哲、袁玉娥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我局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加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结合您们的建议,我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一)强化建筑垃圾运营管理。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倒地点、运输去向严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准的模式。

(二)加强建筑渣土清运审批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申报制度,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运输时间、运输地点进行运输。对于不实行密闭运输、遗撒遗漏等违规、违章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从严进行处罚。二是持续抓好建筑渣土运输企业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进出工地,从源头控制带泥上路、无准运证和未作密闭运输渣土。三是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辆是否脱离运输路线、是否带泥上路、是否超载、是否沿途抛洒、是否一车一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监管常态。四是坚持实行24小时上路巡查工作制度,对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加大管控力度,对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和沿路抛洒的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二、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宣传培训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5月份,在建筑施工工地及济源市汇丰渣土物料运输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知识宣传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置宣传,大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要求,让群众知晓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不断提高人们的资源、环保意识。同时大力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真正能够使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三、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

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在北海街道办事处药园居委会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处置点。在临时堆放点内配套了筛分、破碎、搅拌、大模台、成组立模等建筑拉及资源化利用设备;同时,为规范建筑垃圾清理运输,我市已通过市场条件准入方式确定6家企业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

四、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国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出台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目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已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企业积极申报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感谢您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19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6652872

联系人: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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