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公共收益管理 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 示范区住建局深入落实省级物业新规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动《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与公示流程,明确各方权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4月22日,示范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组织有关街道办事处、7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约460名从业人员,以线上学习的方式参加全省政策解读培训会。

本次培训聚焦《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对政策进行分析、解读,针对性解答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帮助参训人员快速梳理工作思路,确保真正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打实基础。


近期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定《物业公共收益情况公示表》模板,要求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目前,已在全区89个有专业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了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