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捆绑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2-11-1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前临近年底,正值物业费、供暖费缴纳时期。房管局在处理日常投诉工作中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现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近期,房管局开展专项检查,严禁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费与电费、水费、暖气费等捆绑收取。

向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关于严禁将物业费与电费、水费、暖气费等捆绑收取的通知》,明确告知该行为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严重侵犯业主权益。针对12345便民热线转办的部分业主投诉,在第一时间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的捆绑收取行为,要求立即取消将物业费与电费、水费、暖气费等捆绑收取的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业主进行反馈。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搭车”捆绑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规行为的物业企业,将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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