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8-2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对示范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2月6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向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巡察整改思想根基。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行动。局党组书记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牵头部署、协调督办,常态化研判重难点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抓实整改推进。全局构建起“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凝聚起“抓整改、促提升、求实效”的强大合力,截至2026年8月4日,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2项,其余问题均取得阶段性进展,稳步推进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路径,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深入自查剖析,集体研讨整改举措。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针对梳理问题,研究制定《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整改方案及清单,从严把关整改举措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整改工作靶向精准、规范有序。

(三)狠抓部署落实,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见实见效。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议、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巡察整改方案研究专题会议6次,动态通报整改进展、研判堵点难点、部署阶段性工作,保证整改按节点推进。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各责任科室、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全程监督、限时督办。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在逐项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补齐管理短板,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扎实推进整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作风持续转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行业监管更加规范,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差距”方面

1.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二是每周召开进度推进会,对滞后项目逐一分析原因、制定“一小区一策”攻坚方案。三是召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题推进会,定期汇总项目实施、验收整改及结算工作进展情况,2026年5月6日已完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初验。

2.针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机动车(含电动三轮、四轮)停放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由城管部门承担。二是出台《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规范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等3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电动车销售、维修行业、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构建多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融合市、镇(街道)两级综合执法队伍,积极推动与镇(街道)执法人员集中办公、集中行动,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

3.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依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障宣传等制度,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在建工地推广农民工工资“码上维权”二维码,进一步畅通维权诉求通道。二是定期抽查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在建项目,从严规范实名制管理执行。三是协同人社部门完善人工费拨付机制,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保障工资支付合规有序。四是精准处置欠薪个案,解决碧桂园项目工人工资,积极筹措资金和多种方式保障华宏城项目、升龙城项目等工人工资,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参与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严格落实“签到+请假制”双重管理,督促全体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将整改工作纳入支部年度重点任务,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自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纪律意识松懈”等突出问题,支部书记带头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其他党员对照自身参会情况深刻检视反思、相互坦诚批评提醒,切实增强党员规矩意识和集体观念。三是深度推行“党建+业务”融合模式,把业务知识宣讲、廉政警示教育、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融入日常组织生活,增强活动针对性、有效性。

5.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然不够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各总支、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手段的核心意义,破除“老好人”思想和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顾虑。二是下发《关于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暨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要求,制定《党支部谈心谈话表》《党支部批评与相互批评记录表》。三是相关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问题深刻剖析,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以正面评价回避问题,切实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关于“落实中央城市更新的战略决策部署不力,主动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6.针对“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示范引领,抓实全员系统学习。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4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印发专项通知,推动局属二级机构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配套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住建系统一贯到底、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二是聚焦实践赋能,提升城市工作质效。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落地到具体业务,构建市政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建立定期巡查与预防性养护机制,常态化保障市政设施完好运行。三是聚焦学用转化,完善精致城市布局。以管委会名义正式印发《济源示范区建设“精致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对照行动计划精准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梳理形成6大类64项具体工作台账。按任务时序节点制定推进计划表,闭环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7.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力度不够,资源重复化利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住建系统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细化施工扬尘管控任务清单。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43项。完成省厅通报、示范区管委会专项检查交办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水生态治理。组织全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拉网排查3次,整改隐患6项。健全管网常态化巡查制度,常态化处置管网破损、堵塞、溢流等问题。搭建污水管网水位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应急处置效率。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老化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污水处置效率。三是规范废弃物收运处置。通过日常督导、政策宣传、政企联络联动,统筹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指导城市环卫公司与154家机关、学校、餐饮商户签订收运协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先行投入试运行并完成项目消防及工程质量验收。成立示范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执法70次,清理建筑垃圾0.96万吨,完成建筑垃圾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和生产线单机调试,已具备投产运营条件。

8.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市容管控,抓实市政运维。实行城市部件闭环管理,依托数字城管平台贯通问题巡查发现、派单处置、复核归档全流程。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进道路照明提质改造。二是盘活停车资源,纾解停车难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搭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36个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3205个智慧泊位接入平台,实行智慧化运营。三是守牢燃气安全底线,压紧监管职责。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培训,建成燃气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指导20家燃气经营企业设立举报渠道。深入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查处燃气“三黑”窝点2个,依法暂扣液化气瓶36个、液化气749公斤,涉案人员与车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推进智慧平台建设,赋能城市治理。智慧城市运管服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平台数据指标居全省前二。强化平台数据支撑,整合3家燃气企业1000余公里管网与全部场站的实时数据与视频资源,全面实现燃气数据共建共享。健全桥梁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一桥一档”数字化管理。

9.针对“营商环境重视力度不够,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质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业务及服务礼仪培训,梳理住建领域139项业务实行清单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回访机制,强化作风督导,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2025年营商环境评价居全省前列,排名较往年大幅提升。二是树牢宗旨意识,闭环化解群众诉求。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整治台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群众诉求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汲取案例教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接诉即办,12345热线累计办理群众反映事项13543件,办结率98.8%。三是压实管理责任,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强公租房清退管理,持续开展入户核查,落实过渡期租金管控措施,分类推进清退工作。稳妥推进违建治理,构建三级巡查防控网格,对新增违建实施“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实现在建违建“即查即拆”。

10.针对“项目论证不充分,实施过程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过程调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健全项目常态化督导机制,完成亚桥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问题整改;对富士花园、万道花园、高新区保租房倒排施工计划,持续下沉一线现场督导,稳步推进施工建设,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验收。二是严守建设程序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持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对推进缓慢项目及时下发通知督办,苇泉河周边区域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竣工结算,2025年度城市项目完工1项,已完成竣工验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确工程全过程质量管控要点,规范房屋市政项目施工现场作业与行业监管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执行纪律有偏差”方面

1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履职能力。强化日常廉洁教育,依托公众号每周推送《纪法小课》、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到愚公清廉家风馆参观学习。强化日常纪律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随机抽查局属各单位在岗情况,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纳入住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并作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法规,杜绝敷衍应付行为,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细化防控举措,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紧盯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2.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房地产竣工验收。持续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严守验收标准,坚持质量不达标不予验收,从源头遏制违规交付,加大对“未验先交”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守工程质量底线。编制《示范区住宅工程质量“堵漏裂臭”防控要点》等制度规范,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高效处置群众诉求。2026年受理工程投诉51件,办结45件;立案查处“未验先交”投诉1件,国泰府等8个小区渗漏、开裂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深化物业行业整治。持续开展“物业行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形成整治清单,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85个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整改落地。督促全市6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张贴省级投诉监管平台宣传二维码4000余张,拓宽业主维权反馈渠道。落实投诉闭环管理,累计分派投诉件608件,推动落实整改582件。完成6个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规范物业入驻管理。起草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草案),完善行业常态化监管机制。三是规范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监管。全面摸排环卫用工情况,对企业正式员工建立人员花名册、临时用工花名册,实时掌握环卫工人数量动态。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相关镇人员花名册、资金拨付凭证以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发放不及时的镇进行提醒、跟踪督导。

1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精准性不足,与部门协同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多元立体监督。综合采取实地督查、明察暗访、谈心谈话开展监督。构建“联络员+观察员”双重监督格局,设立30名监督联络员,设置1名廉政观察员,及时跟进工作动态、收集线索、研判廉政风险。二是构建常态化嵌入式监督机制。聚焦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等住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形成《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清单》153余份。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质监站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部署“一业一查”工作;联合安监站开展安全隐患整改专项“回头看”3次,复核隐患点位12处,均无反弹。三是提高监督协同联动效率。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明确每月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被监督单位执法科室、财务部门召开1次监督联动会议。着力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明确共享范围、流程和责任,破除信息壁垒,各部门累计共享信息39条。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已对项目工程立案10起,已办结2起,其余正在办理中。

1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未认真履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制定《住建局日常管理事项申请表》,做到事前审批,一事一请,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二是健全财务管控体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明确各类采购程序。强化项目档案归档、财务报销审核,对手续不全、流程不符的事项不予支出。逐一核查部分项目未询价问题,后续采购将严格落实全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2023年以来财务支出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开展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严守“无预算不支出、先计划后支出”原则。完善财务三级审核机制,细化资金支付前置审核标准,全面整改巡察发现的单据填报、凭证缺失等问题,杜绝不合规报账及资料遗漏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工程款支付。加强合同履约跟踪,按进度及时申请拨付资金,避免因内部流程延误导致违约。协调财政部门,加快工程款审核和拨付效率,对于有争议的款项,积极协商或依法依规解决。四是有序推进往来款项清理。督促加快完工未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流程,现有4项验收、5项决算有序开展,建立完工即验收、决算、清账机制,常态化排查防范新增挂账。对历史遗留挂账逐笔核查,依规处置,主动对接财政部门争取预算指标,分步冲减往来款项。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员干部教育不到位”方面

15.针对“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决策过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住建业务深度融合的通知》,明晰重点任务。打造“党建铸根基 物业惠民生”书记项目,培育融合典型案例,创新开展“新春慰问传党情 凝心聚力启新程”等主题活动11次,推动党员在项目攻坚、行业难题化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实行业支部建设。落实支部联系点制度,明确5个机关党委委员分包10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实现住建系统党支部联系点全覆盖。常态化督导基层党组织,压紧党建责任。强化活动统筹谋划,把非公企业党支部全面纳入全局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指导非公企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5次,推动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6家非公企业申报党建业务融合案例,推动机关党建与行业党建同步提质。三是规范党组决策全过程。开展2023年以来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全面自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党组会议议题报审机制,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提升党组决策规范化水平。

16.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人员借调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载体,开展周三集中学习、住建大讲堂等常态化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党员干部填写“八小时之外”体检清单,适时排查系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覆盖人数达496人次。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系统二级单位开展干部职工签到在岗情况专项检查。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全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覆盖干部职工300余人次,有效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二是合理配置借调人员。建立借调人员动态台账,结合机关科室工作职责逐步优化、精简人员,已清退借调人员31人。三是严格执行借调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防借调乱象与廉政风险,保障机关运转高效、履职公正规范。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以常态化整改推动住建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整改“松劲歇脚”“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细化管理措施,健全议事决策、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同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住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聚焦未整改问题,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停步、不松懈。

(四)强化成果转化,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住建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聚焦“1+5+N”战略布局,紧扣“精致城市”建设目标,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住建工作中,以整改促提升、以实干求实效,不断提升住建工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奋力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示范区整体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3446(电话),邮政信箱:济源市第二行政区9号楼9235室住建局党建办,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jwrjk_2008@126.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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