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济源市民之家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济源市黄河大道第二行政区1号楼
联系电话:0391-6633224
监督电话:0391-6930038
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结果公示:http://jy.hnzwfw.gov.cn/
二、法律依据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疏散和人民防空指挥而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属于国防基础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立项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其所需的建设用地依法予以保障。2.《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人防工程建设审核手续: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制定平战功能转换方案,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平战功能转换方案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出具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
三、申请材料
1.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申请表(http://jy.hnzwfw.gov.cn/网上下载申请表)(《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申报表》:制式表格人防办网站下载,原件1份、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
2.委托书(http://jy.hnzwfw.gov.cn/网上下载申请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地下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含CAD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1套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CAD、T3格式)刻录光盘,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审图机构章,A4规格装订成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资料原件一套(图纸加盖公章、出图章、审图章, A4规格装订成册。)
5.经审核的地上施工图(建筑、结构)一套(含CAD电子版)(原件1份,图纸按建筑、结构、结排水、暖通、电气顺序依次A4规格装订成册一套)
四、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府服务网或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事项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组织许可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在整改申请材料,完善设施、设备等,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4.决定:经审查核发许可证(申请人参加该考试合格后),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送达: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不予许可文书》。
五、收费依据
无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备注
申请人在整改申请材料,完善设施、设备等,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