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发布时间:2021-02-23  来源:

  一、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济源市民之家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济源市黄河大道第二行政区1号楼 

  联系电话:0391-6633224 

  监督电话:0391-6930038 

  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结果公示:http://jy.hnzwfw.gov.cn/ 

  二、法律依据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受客观条件 限制不能修建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设单位按照 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 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统一修建 。2.《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发布) 第十三条:单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第十四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统一就近易地建设:()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按照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不足一个防护单元面积要求的。第十五条:对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予以减半收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予以免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危旧住房翻新改造予以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建筑面积重建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除前款规定和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人防工程建设审核手续: (一)建设单位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等材料。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功能等审核意见。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制定平战功能转换方案,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平战功能转换方案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出具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 建设单位应当持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地下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含CAD电子版)(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申请表(除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http://jy.hnzwfw.gov.cn/网上下载申请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5.委托书(http://jy.hnzwfw.gov.cn/网上下载申请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除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7.不动产权证(土地)(除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8.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9.经审核的施工图(建筑、结构)一套(含CAD电子版)(除郑州、新乡、鹿邑、巩义专用)(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四、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府服务网或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事项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组织许可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在整改申请材料,完善设施、设备等,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4.决定:经审查核发许可证(申请人参加该考试合格后),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送达:市民之家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不予许可文书》。 

  五、收费依据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备注 

  申请人在整改申请材料,完善设施、设备等,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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