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4〕77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A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72号
提案的答复
民建济源市委、民盟济源支部、王领、常丽丽、晋小平、谭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小区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一直以来,物业管理问题是群众普遍反映、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住建局高度重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于2022年制定了《济源示范区红色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于2024年制定了《济源示范区红色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考核方案》,要求属地政府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群众受益”为原则,以“红色物业”创建为引领,分类推进、逐步提升,建立全覆盖的物业服务体系,形成党建引领有力、政策法规完备、行业监管到位、运行机制高效、管理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切实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多措并举,加强小区管理
(一)新建(在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红色物业服务管理
商品房开发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前,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优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指导下,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做好红色物业服务企业续聘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指导建成投用的成规模商品房住宅小区积极创建红色物业管理服务
对目前已建成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指导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选(续)聘等工作。凡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党章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采取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由所在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招聘党员职工,加强党对物业服务工作的领导。
(三)加强无主管老旧小区管理
对集中连片的无主管老旧小区,打破无主管楼院院墙壁垒,将相邻的楼栋合并为一个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对距离较远的单体楼栋老旧小区,合理划分管理区域,将相近的老旧小区合并为一个管理单位并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社区党组织引导成立业委会,帮助选聘有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管理。对特殊原因无法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代行其职责。
三、规范物业承接,实行奖惩机制
近两年,开发前期遗留问题造成的物业服务矛盾成为业主投诉的重点。为有效解决此问题,我局于2023年印发了《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开发企业应尽的义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接收新项目时应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进行验收,保障业主和自身的利益。目前,3个住宅项目已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待资料完善后进行备案。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936620
联系人:许军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代表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