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24-0018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7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71号提案的答复


济建202476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A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三次会议第113171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韩建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商品房消防验收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商品房消防验收

(一)严格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严格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审验,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避免违反消防规范设计问题发生。严格工程验收标准,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坚持“三一致”标准不放松。做到经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项目现场评定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三者之间严格对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推行“建设单位+消防审验主管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家”服务模式,快速、准确、全面把握商品房消防验收关键节点和难点,为消防验收提供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全面推行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企业、指导企业、服务企业,将消防验收介入时间节点提前。实时掌握现场工程进度,灵活运用政策法规宣讲、常见问题提醒、现场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项目特征以及不同施工阶段实时为项目提供消防指导。提前防控、化解消防验收重点难点问题,帮助项目单位提前发现问题,提供合理化建议,努力将消防隐患消除在施工阶段,做好消防验收部署工作。

(三)寻脉问诊精准施策。针对问题楼盘项目消防验收问题,我局也多次向省住建厅反映情况,今年6月省住建厅向各地市下发了《关于征求全省“问题楼盘”项目消防验收提前介入服务的通知意见的函》,省住建厅拟出台化解“问题楼盘”“保交楼”“征收安置问题”项目消防验收重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政策。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做好“问题楼盘”“保交楼”等项目的消防验收,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二、灵活优化工作方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要求,2020年我市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将规划核实、质量验收、人防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等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纳入联合验收。通过并联审批、联合审验、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等改革举措,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工程改革对于加快项目落地、投产使用、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积极作用。

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确实因建设手续、经济纠纷、建设进度等原因无法进行联合验收的,在具备消防验收的条件下,可以单独申请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全。

三、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河南省50条具体措施,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讲安全,层层有落实”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班子成员带班检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深入一线指导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消防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二)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力度。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日常监管,持续强化过程监管服务,严格督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守好“点”,稳住“线”,控好“面”,确保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质量过硬。在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规交房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着眼于抓早、抓小、抓实,做好源头治理,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情节严重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

(三)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开发企业擅自将未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等违规交房行为,立即责令其停止交付并要求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将其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档案,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暂停办理该企业后续项目的预售许可,不予办理该企业的网签合同备案等相关业务。同时对市长热线反映的各类违规、违法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特别是对未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技术能力

20194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划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我局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审查验收法治化、专业化、精准化。按照“抓培训,强素质;抓一线,强基础;抓人才,强管理”的工作思路,我局主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消防验收,多次组织消防验收人员参加国家住建部、河南省住建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并邀请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专家开展讲座,为相关工作人员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五、深化部门协作,建立协同机制

我局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关于建立济源示范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协同机制(试行)的通知》。住建局每季度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部门,完善与消防救援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技术共享、经验共享,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工作连续性,共同构建商品房全周期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

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在建项目工地,常态化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定期开展建筑领域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锤炼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从“包揽式”向“社会化”消防管理转变。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828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6628

联系人:牛永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代表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济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828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91-6633637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二区9号楼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2825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5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