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24-001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6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62号提案的答复


济建202471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A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三次会议第113162

提案的答复

民革济源支部、苗坤、李永慧、尚运霞张桂红闫文化郑琳琳杨红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我局结合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把好新建小区源头关

全面落实上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从源头把关新建小区。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在规划设计环节合理确定配建比例,明确建设选址。将电动车停车棚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批内容后,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在综合验收环节将其纳入消防验收内容。

二、推进既有小区设施补建

对未建设充电设施或数量不足的既有小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按程序开展充电设施补建工作。我局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居委会完成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市住宅小区自行车停放、充电位数量及需增设数量,并根据摸排情况建立了《济源示范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台账》,据统计,我市共有住宅小区502个,电动车保有量21万辆,现有充电端口33000个,2024年计划新增端口6400个,已完成1580个,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供给

鼓励全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增设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有效补充充电设施,尽量做到业主“满电”归家,减少在小区充电次数。

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和检查力度

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约定,加强对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自动识别管控系统,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入户充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2024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2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线上培训,组织52家物业企业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检查2次,发现物业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506个,已整改506个。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分考虑老旧小区改造集中充电设施增设配建工作,多措并举,有效利用零星场地,大力探索相邻小区充电设施“区域共享”模式,科学增加停车和充电设施。

(二)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三)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教育,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等,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提升广大业主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意识。

(四)定期对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加强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一旦发现火情,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828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936620

联系人:许军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代表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济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8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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