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4〕63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A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49号
提案的答复
民建济源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道路照明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住建局出台《城市道路绿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尚未绿化或尚未安装路灯的道路,道路绿化要与道路、管线统筹规划建设,着重解决行道树与路灯矛盾;行道树与路灯、变压器等设施保持间距,以5米为宜,若不足5米,路灯、变压器两端不种树。
对存在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我局园林部门持续加大排查力度,依据行道树生长规律、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城区行道树遮挡路灯修剪计划,建立修剪台账,合理、规范开展修剪工作,避免出现行道树遮挡路灯照明现象。截至目前,已完成玉川街、济渎路、文昌路、北海路等21条道路693棵遮挡路灯的行道树修剪工作。同时我局已将行道树遮挡路灯照明修剪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冬季行道树修剪工作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6620
联系人:房俊成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代表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