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4〕55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B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25号
提案的答复
民革济源支部、王科、朱高杰、任红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亟需推进,济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济源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目前,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管理规划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济源实际,起草制定《济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将规划、选址、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审批管理等工作按单位职能进行划分,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二是根据《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结合规划部门,按照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在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社会停车场等建设项目规划报批、规划核实等前期环节依法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增加停车充电设施。
三是发挥既有闲置资源潜力,在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学校、医院、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利用现有停车场和公共空间,加装充电设施,互补共享,增加服务供给。
四是针对住宅小区现有配电设施无法满足充电设备用电需求,造成小区内部充电设施安装受阻的情况,我局积极与供电公司、物业企业结合,研究可行性方案,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安装超负荷问题;对于新建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规划审批。
五是简化充电桩审批流程,根据我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豁免清单的通知》要求,此类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助推充电设施加快建设。
六是加快推进充电标准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建设、检测和验收,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符合技术要求和建设运营安全。领取财政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要接入平台,接受政府监管。
截至目前,我市市区一环内已建成并运营公用充电站53处,公共充电桩454个,同时,我局正积极协助交投集团(示范区授予特许经营权),组织力量计划在市域范围内选址建设充电站16处,增加充电桩190个,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在自有土地上积极建设专用充电设施,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6620
联系人:房俊成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代表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