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3〕38号 签发人:张中联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112111号提案的答复
吴潇峰、于根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逐步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贵提案后,我局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到一环路内的城中村深入调查了解城中村现状,特别是济水街道辖区的城中村,基础设施、道路、排水、消防、线路管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经和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判,向示范区主要领导汇报,为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结构、提升城市治理和配套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树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分期分批,分类施策,根据区域逐步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打造宜居宜民宜业宜游精致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
一、规划引领与分类施策相结合
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求,贯彻“抗震、节能、绿色低碳”方针,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城中村有机更新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城中村具体情况,统筹政策、机制、土地、资金等要素,分清轻重缓急,分别分类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
坚持党委政府引导,各街道办事处(主城区内的镇政府)组织,村(居)委会实施,群众自觉自愿。集中民智,尊重民意,形成政府积极推动、群众自觉参与的城中村改造更新模式。
三、试点先行与有序推进相结合
各街道办(主城区内的镇政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取1-2个群众意愿强、党支部和居委会能力强、村情和谐稳定的村(居)作为试点,尽快启动,确保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完善举措,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格局。
四、凸显特色、更新改造
对于不能满足消防安全,且基础设施落后的村(居),拆除现有院落,扩宽门前道路。满足消防、排水、绿化等基础实施功能的需要。保持原有房屋结构面积,从外观造型及风格色调上进行微改造。
五、优化空间、就地重建
对于设施陈旧且消防安全空间不足的城中村,缩减占地面积但不减少住房面积,采取单排联建或者多排联建的方式进行就地重建。同时解决低洼地段排水和雨污分流问题。
对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在统一规划的范围内,由村(居)民自愿自理,可优先就地拆除重建。
六、注重历史、创新特色
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区域位置,保持传统方式,进行特色提升,保持整村(居)整体风貌;创新一批特色街区,如济渎庙文化区域、河合小吃一条街、宣化街步行购物街等。
七、职责分工、保障措施
成立示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中村改造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中村改造更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
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协调和相关工作,进行巡查、督办,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供电供水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城中村改造更新将有效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配套服务保障水平。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宝贵意见和提案,我局将持续跟进,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下,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833199
联系人:李保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