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2〕59号 签发人:张中联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2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济源支部: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冬季供暖分户计费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贵支部的提案,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科学提出的。议案政策性强,情况准确,数据翔实,问题精准,措施具体,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我局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积极落实。
一、有关政策规定
1.《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2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对既有建筑有条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应当在五年之内改造完毕。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
2.《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19条规定:“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对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按照供热面积和实际供热天数收费。”(2017年11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3.热分户计量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及《济源示范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程改革办〔2020〕3号),一是要求供热企业加强对新建居住建筑包含供热分户计量装置在内的供热系统的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新建居住建筑需实现供热直管直供。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经供热企业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共用集中供热设施无偿移交给供热企业,同时将按要求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工作。
4.分户计量热价规定。供热分户计量热价实行30%基本热价和70%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其中:基本热价为5.4元/平方米·采暖季(占总热价的30%,按建筑面积计费);计量热价为0.131元/千瓦时(占总热价的70%,按热值计量计费)。
我市供热分户计量热价目前执行的是“多退少不补”的政策,即按照面积收费标准进行预交费,供热结束后再按热计量收费办法计算热费,计量费高于预交的热费时,不补缴热费;低于预交的热费时,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还两者差额。
二、我市分户计量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相关规定。近年来,为促进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革,我市供热分户计量政策相继落地。2010年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及质监局联合印发《济源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建〔2010〕98号);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我市居民供热分户计量收费价格的通知》(济发改价管〔2014〕247号);2018年济源市住建局印发了《济源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分户计量管理暂行办法》《济源示范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程改革办〔2020〕3号),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供热分户计量工作。
(二)推进直管直供。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居民供热服务应由供热经营企业直管到户。如由物业公司代管,存在供暖质量不高、用户投诉多、捆绑缴费等问题,我局正在加快推进供暖直管直供。
1.直管直供基本情况
我市原供热模式为趸售,供热企业向物业售热,物业向居民供热。2013年开始,我市供热单位逐步承担二次网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等职责。近年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责任明确、服务高效”的原则,我局依法稳步推进居民供热直供到户工作,逐步取消居民小区的转供热环节。居民小区公共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统一管理,直接供应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统一价格,提高居民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供热公司直管小区数量已增长至52个,较大程度上保证了用户采暖效果。
2.存在问题
在供热直管直供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小区物业不配合。在供热企业与其对接时,原小区物业公司不予配合,拒绝无偿移交,严重影响直管直供工作。我局将会同属地镇办,积极协调督办,加快移交。二是无改造资金来源。有部分老旧小区有移交意向,但存在设施老化,漏损严重,且多数存在无分户控制需进行改造,初步估算投资5500万元,我局将积极协调改造资金,加快改造工程。
(三)完成分户计量。目前,济源市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区域内已经验收合格、具备分户计量的住宅有恒通花园(高层)、铁道嘉园、紫竹苑及铁路小区等4个,约1500余户居民享受到了供热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热用户可根据天气情况、实际用热需求进行热计量调节,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绿色节能,也降低了热用户的经济负担。
(四)推进分户计量。目前,对正在建设和改造、即将具备分户计量的住宅:一是新建居住建筑,供热企业采取“尽早介入、全过程监管”的模式。今年正在建设中的金色家园、建邺城、富春苑等,供热企业已积极对接,确保开发商建设的系统符合分户计量要求。二是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分户计量工作,供热企业积极对接老旧小区改造部门及建设方,在改造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铁路小区已于2020年实现供热分户计量,目前正在改造中的学苑小区、中行家属院等既有居住小区,正在按相关标准安装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将共用集中供热设施无偿移交给供热企业,同时将按要求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贵支部提案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节能、节约、个性化、人性化、舒适的原则,突出保障房、新建住宅、老旧小区改造住宅等重点,分期分批、扎实推进和落实议案内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加快推进直管直供和供热分户计量工作。今年供暖季前市政府将专题调研,部署推进分户计量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供热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认真贯彻落实直管直供、分户计量相关文件,加强热分户计量工作全过程监管,对于不具备供热分户计量条件的小区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全力推动供热计量。
二是调整热价。目前,发改部门正在调研、测算,按照程序启动调价机制。
三是加大推进居民供热直供到户工作力度。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新建居住小区加强过程监管,加强联合验收,实行应管尽管;对既有居住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直供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全面推进直管直供、分户计量工作。深入细致地向广大群众做好供热计量收费宣传解释工作,宣传供热计量收费对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争取群众对事实供热计量收费的理解和支持,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城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贵支部对我市住建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6685600
联系人:陈治国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