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0〕41号 签发人:刘万玉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50号提案的答复
代素珍、陈立山、李文成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市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切实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我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8月起草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2020年4月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同意,住建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济管建〔2020〕22号),全面明确了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实施程序、职责分工、协商调解机制、保障措施等,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使加装电梯工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2020年6月16日,我局又制定印发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范本》,主要包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示(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示报告(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业主授权委托书(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合同(试行)(范本)》、《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档案报送验收申请表》等,指导相关业主和部门按规程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同时示范区还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享受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玉泉街道办事处东城建安住宅楼已率先完成加装电梯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0年9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3067
联系人:胡天虹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