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19-0037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标  题:
​ 关于“统筹推进既有小区加装电梯”提案的回复
关于“统筹推进既有小区加装电梯”提案的回复

   济建文〔2019〕192号                 签发人:刘万玉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2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界、民革济源支部、闫安印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既有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决定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老旧小区达标改造工作,其中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还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统一编制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制定相应改造标准。据此,河南省住建厅、发改委、质量监督局、财政厅、公安厅、国土厅、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要求坚持“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安全规范、程序优化”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或单元业主为申请主体,采取依申请审批加装电梯的方式,充分发挥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发文精神,我市已抽调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设立了市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初步完成了5个办事处160余个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摸排工作,上报省住建厅、财政厅、省发改委设立的省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省里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改造政策及财政补贴政策等工作。待政策出台后积极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19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    6633076

联系人:张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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