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19-003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标  题:
​ 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提案的回复
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提案的回复

   济建文〔2019〕196号                 签发人:刘万玉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62号提案的答复

林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12月29日,我市举行了“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正式投放启动仪式。准许“哈罗”“小鱼”两家企业进驻济源,具体投放数量为:“哈罗单车”6000辆、“哈罗助力车”1000辆;“小鱼电单车”1000辆。投放期限一年,到期后根据运营情况决定下步投放安排。

共享单车投放前,我市城管部门做了充分准备工作:一是2018年5月份试投放2000辆“哈罗单车”供市民体验和测试。二是要求单车投放企业针对此前外地市暴露出来的乱停乱放、恶意损坏、资金安全、骑行安全、车辆维护、保险索赔等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详细运营计划,并就在我市投放“共享单车”事宜分别征求了金融办、环保局、旅发委、交通局、规划局等5家单位意见,一致同意投放。三是开展了市民民意支持度调查投票活动,共计有12467名市民参与了投票活动,其中,10845人支持,支持率87%;1087人不支持,不支持率9%;544人无所谓,占4%,投票活动还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留言523条。同时随机对50名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商户进行了民意调查,其中,42人支持、2人反对、6人无所谓。城管部门根据各相关部门和绝大多数市民意见,决定准许“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正式投放我市。

在正式准入签约仪式上,我市对相关职能部门和投放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企业的资格资质、日常运营、资金流向、人员配备等做到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监督、督促企业及时改正。二是企业要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诚信经营,对乱停乱放、车辆维护、回收、用户人身伤害保险赔付等问题及时反应。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骑行、按章停放、爱护车辆,共同营造良好的租赁、骑行环境。

正式投放以来,针对可能出现的乱停乱放问题,城管部门专门向两家企业提出了管理细则:一是在日常运维中对乱停乱放行30分钟内未做到及时处理的,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每处20元罚款;二是对故障、损毁车辆24小时内未进行维修或回收的,每辆处以50元罚款;三是每月发现超过200次乱停乱放行为给予警告一次,连续两个月超过200次,取消准入资格。

本提案收悉后,城管部门又专门对两家企业济源地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运维力度,必要时增加运维人员,务必有效管控乱停乱放现象,并紧密结合公安部门对恶意损坏单车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为更好服务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停放,城管部门还组织对城区重点路段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高标准彩色喷涂“换装”。目前已喷涂12处1200余平方米,下步将继续加大喷涂力度。并将积极协调“共享单车、电单车”企业方和全市媒体、自媒体对“共享单车、电单车”规范停放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共享单车更好为群众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2019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6689828

联系人: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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