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76/2024-001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的答复


济建202452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B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会议第093号建议的答

尊敬的李贝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市及农村弱电管线乱象规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济源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居民住宅因建设年代较早、规划设计标准较低、管线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普遍存在电线、网线等私拉乱接问题,这些纵横交错“蜘蛛网”一样的“飞线”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着安全隐患。根据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牵头成立副市长为组长的飞线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统筹、督导飞线治理工作。同时,会同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针对“飞线”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共同推进管线整治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目前,正在起草《济源示范区城区“飞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利用2年时间(20242025年)对全域“飞线”开展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巩固提升行动,彻底消除城市“飞线”,营造整洁美观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9月底前)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对本辖区内通信飞线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根据城中村、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商业街区等场所各类架空线缆情况,采取“一区一策”“一村一策”原则,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案,并根据整治标准建立整治台账;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情况向飞线治理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承诺;对无主、无产权单位认领的问题飞线,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统一剪除,如经查证可界定产权单位的,由其承担双倍剪除作业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10月至202510月)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对照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账,可当场采取捆扎、拆除、套管等措施加以整改的,当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入地埋设施工的,限定时限整改,做到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零盲区、无漏洞。各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应与属地政府签订飞线整治目标责任承诺书,确保各自权属的问题管线,按时完成整治。新增管线应符合相关要求。

工作专班将会同督查局、文明办、消防等单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12月底)

实行两级验收机制,由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先行对辖区内飞线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督查局、创建办进行市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常态化整治)

各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相关管线单位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经验,将专项治理与日常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融合推进开展严防飞线现象反弹工作专班统筹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已整治的点位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各类新增飞线”,如有新增飞线工作专班责令管线单位进行依法清理。飞线整治专班将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巡查劝导,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回潮。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8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6620

联系人:房俊成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济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8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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