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4〕32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B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先军、王利伟、李鹏、李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城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政策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20年我局会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济管建〔2020〕22号),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主体、资金筹集等进行了明确;并下发《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范本的通知》,对加装电梯申请表、项目协议书、公示等内容进行规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支持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202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计全省住宅小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需求的通知》要求,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有关要求开展项目谋划储备。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加装电梯可行性研究报告。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大电梯安装力度。
二是优化电梯加装申报流程。我局结合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精简优化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后的具体流程:1.申请人提出加装电梯申请;2.我局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相关负责人、社区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察;3.向申请人出具申请通过告知书(或不予通过告知书);4.由我局向质监站、安监站出具联合审查告知书(质量、安全部门介入监督);5.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电梯加装。
三是加强规范引导。借鉴省内周边地市经验教训,加快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各辖区要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基本原则,自下而上,借力用力,有效调动群众积极性。我局将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同时,联合公安及属地等部门,严厉打击恶意阻挠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3067
联系人:胡天红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