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6〕24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A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邓伟伟、刘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环保管控分级管理、保障辖区建筑施工正常推进”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持续提升济源示范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水平,推动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增效,依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优化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的通知》、《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2023〕19号)等文件要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扬尘评价等级划分为A、C、D三个等级:A级为90分及以上,C级为70分(含)至90分,D级为70分以下,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管控。
对省重点(重大)建设项目,全面按照A级工地标准实施管理;对省、市重点(重大)项目及纳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的项目,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即可享受环保豁免政策。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及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经主管市领导批准后可继续施工,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全面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建筑施工环保管控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细化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服务效能;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督导与帮扶指导,推动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扬尘防控标准化水平;畅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环保豁免与审批绿色通道,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建筑施工项目有序推进、正常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快速处置机制,切实以高效管控助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3352
联系人:连涛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印 |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