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文〔2026〕15号 签发人:王剑波
办理结果:B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2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李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精致城镇’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承留镇紧邻城区,在产城融合、乡村建设方面基础条件优越,一直是我区精致城镇建设的重点片区。前期你镇开展的街巷修缮、村庄绿化、弱电入地等项目,有效改善了镇村人居环境,契合精致城镇建设总体部署。针对您提出的资金短缺、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我们结合现有政策,今后将从三个方面统筹推进。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结合每年城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提前储备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债券以及上级配套资金,拓宽资金来源。
二是统一建设技术规范。针对外立面风貌、路面材质、绿化配置、管网铺设、线路改造等内容,制定统一工艺标准与建设风格。在项目开工前,主动下沉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避免建设风格杂乱、施工工艺参差不齐的问题。
三是强化全过程督导管控。在项目施工阶段,定期开展巡查,监督工程施工质量,严格落实既定建设标准;项目完工后,对照标准验收,确保建设质量,杜绝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承留镇对接沟通,结合镇区实际因地制宜推进项目落地,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宜居精致的城镇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33167
联系人:赵晓瑞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印 |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