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法委、下冶镇的请示及相关领导批复,为妥善安置民办教师张领军(申请人为妻子卫小妮)家庭、下冶村一般贫困户陈六群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我市公租房申请程序,对卫小妮、陈六群家庭公租房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两户家庭均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 | 卫小妮 | 41082719660315**** | 下冶镇逢北村 |
申请人 | 陈六群 | 41082719721228**** | 下冶镇下冶村 |
举报电话:0391-6936069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