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等文件要求,济源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递交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250套。
2、棚改预期未交付项目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交付。。
(二)租赁补贴
2019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0户。
(三)其他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
二、保障措施
济源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棚户区;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将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工作;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把加快棚改和公租房续建项目建设纳入对县(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对逾期未竣工和回迁入住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
对农村危房改造,要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确保改造对象符合条件,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确保资金补助到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本责任书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实施情况,接受省人民政府的考核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