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747套。
2.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格履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签订的棚改贷款合同,确保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二、公共租赁住房
2018年底前,列入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要完成90%以上。
三、其他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
一、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747套。
2.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格履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签订的棚改贷款合同,确保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二、公共租赁住房
2018年底前,列入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要完成90%以上。
三、其他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